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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报告书】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征求意见稿)1概述 1.1.1项目介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机动车辆不断增加,各种机械也不断取代人工操作,对各种油品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长。同时,替换下来的废机油、润滑油的数量越来越大,这些废矿物油如未经处理直接丢弃到环境中,将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回收技术的日臻完善和成熟,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回收的各种再生资源日益增多,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是保护环境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途径之一。 在废矿物油的组分中,除了有2%~10%的变性物之外,其余的90%~98%的成分可完全再次利用。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及专业化、规模化的废油再生利用,可以解决废润滑油、机油难于脱水、脱杂、难于分馏等一系列问题。 废矿物油的规模化、专业化的再生利用,是保护环境的需要,也是节约资源的需要。同时,废矿物油的规模化、专业化的再生利用也是废矿物油加工企业获得经济效益的需要。只有规模化、专业化地利用废矿物油才能获得环境效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良好统一。作为严重缺乏矿物油贮藏的山西,更需要以环保的方式回收和利用好废矿物油。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废矿物油品的回收处理,对国内废矿物油市场,国内外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技术有着广泛的了解,找到了合理利用的途径。 为与废矿物油市场保有量越来越大,相应的处置能力需求越来越大的客观要求,同时利用处理好陕、晋、豫的废矿物油资源,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决定在现有5万t/a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节能技术改造达到20万t/a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能力,并改造现有精制工艺,以获得更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吉经信备字〔2019〕1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项目建设通过对环境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基本做到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使污染物排放量很少,符合国家的环保政策,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必将对本地区区域污染治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1.1.2建设项目的特点 1.1.2.1 工程特点 本项目位于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约600米,项目属于废物再利用项目。 1、工艺技术路线 本项目首先采用减压蒸馏工序对原料油进行馏分的切取,不同馏分油再经过萃取精制制得合格的基础油成品。 2、工程排污情况 (1)废气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是锅炉烟气、加热炉烟气以及精馏不凝气,还有装置区、罐区的无组织排放。 (2)废水 废油再生过程中废水主要来源于原料含水,另一部分为减压蒸馏、精制时产生的工艺含有废水,还有部分生活污水的产生。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还有少量的生活垃圾。 可见,本项目除了生活垃圾,不直接往环境中排放工业固废。 1.1.2.2 环境特点 (1)环境现状 本次评价收集了吉县2018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资料,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综合指数为4.67,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2μg/Nm3、35μg/Nm3、86μg/Nm3、33μg/Nm3;CO和O3最大8小时均值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3090mg/Nm3、170μg/Nm3;其中SO2、 NO2 和PM2.5年均浓度、CO平均百分位数浓度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值平均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均浓度超标,分别超标0.06倍、0.23倍。 地表水监测项目中CODcr、BOD5、氨氮存在一定程度的超标,其余监测因子pH、石油类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地下水现状评价结果显示,5个第四系孔隙潜水监测点22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要求;1个三叠系砂岩裂隙水监测点22项指标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可见评价区地下水水质可以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厂界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 (2)保护目标 本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国家及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无风景名胜区,无水源地及自然保护区,主要环境保护对象是厂址附近居民区,保护目标包括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近距离村庄声环境、周边村庄水井及厂址周围生态环境。 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工程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就“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委托赛鼎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赛鼎公司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对厂址及周围区域自然、社会环境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收集了当地有关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在评价过程中,根据生产规模及特点,在分析本工程污染物排放、预测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3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环境空气 全厂废气得到了有效控制,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贡献率较低,关心点叠加本底值、并考虑区域污染物削减后,项目对各关心点的预测值能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目标。 1.3.2地表水 本工程正常情况下产生废水在厂区进行预处理除油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进行处理,清洗车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一起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生化部分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达标后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1.3.3地下水 项目建设期的生活、生产废水在做到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厂区在运营期正常工况采取了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超标范围位于厂区范围内,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完善的跟踪监测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减小这种影响,防止厂区附近地下水受到污染。 服务期满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会进一步减小。 1.3.4 噪声 本工程建设后,由于采取了隔音操作室、减震等减轻设备噪声的措施,监测点噪声贡献值在33.39~42.94dB(A)之间,同时根据叠加预测可知,本工程建成后的场界预测值也能够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1.3.5固废 本工程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经分析,不直接排放工业固废,少量的生活垃圾经过妥善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1.3.6 生态 本项目施工期范围主要局限在厂区范围内,本项目占地较小,且施工过程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的环境基本可以得到恢复;工程运营期对土地资源占用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生产运营后实施绿化方案、采取较为完善的环保措施和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后,本项目对生态环境影响将较小。 1.4“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厂址位于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600米,评价区内没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厂址周围评价区域内无“具有特殊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属于环保型项目且生产工艺流程简单,工程实施后,主要为锅炉、加热炉排放的烟气,项目建设基本不会对厂址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通过有效治理能够做到不外排,因此不会进一步恶化评价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厂区采取合理有效的防渗措施,事故废水的收集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水池,项目建成运行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故本项目的建设满足当地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工程所需水资源、电、蒸汽均较小,且项目变废为宝。因此项目建设没有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限。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工程为废旧资源再利用项目,生产工艺简单,产物环节少,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较小、与周边环境相容,目前该区域内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因此,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 (5)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1.6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 本工程厂址位于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600米,符合吉县城市总体规划;工程采用了较为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项目污染源较少,通过采取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因此,项目严格工程环保设计,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2总则 2.1 编制依据 2.1.1 任务依据 (1)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关于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吉发信备字〔2019〕1号) 2.1.2 法律、法规及政策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 (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年11月26日,国发[2000]38号; (10)国务院国发(2005)39号《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2005年12月3日);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 (12)环保部办公厅文件《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2014.4.11))。 (13)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5)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6)国家经贸委、水利部、建设部、科学技术部、环保总局、税务总局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关于《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2000年10月25日);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本)》(2013年5月);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 (19)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环发[2012]98号; (21)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晋政发〔2014〕9号; (22)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函[2010]10号; (2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2015]25号; (24)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晋环发[2012]321号; (25)环境保护部第4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9月); (26)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3】86号《关于进一步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程序及内容的通知》; (27)晋环发[2011]149号《关于提高环评质量、规范环评审批的通知》(2011年6月22日); (2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29)《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晋政发[2016]69号)。 (30)《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3月1日)。 2.1.3 技术依据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 (5)《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19-2011);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8)《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 2.2评价因子 2.2.1 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及环境特点,给出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对当地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识别见下表所示。 表2.2-1 工程建设生产运行期对环境影响性质分析
表2.2-2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表
2.2.2 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上述环境影响因子识别矩阵结果,结合考虑主要生产工序污染物对环境影响程度,建立评价因子筛选矩阵,以确定本评价各环境要素的评价因子,结果见表2.2-3、2.2-4所示。 表2.2-3 工程大气评价因子筛选表
表2.2-4 拟建工程水环境评价因子筛选表
注:—1,—2,—3表示由轻到重 由于地下水同地表水水力关系比较密切,因此地下水评价因子将以本工程废水中特征污染物及考核地下水水质的常规性指标确定。 综上,确定本工程评价因子见下表所示。 表2.2-5 拟建工程评价因子识别筛选表
2.3评价标准 2.3.1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评价区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确定环境质量执行如下标准: (1)TSP、PM10、SO2、NO2、CO采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河北省《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非甲烷总烃限值》(DB13/1577-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值见表2.3-1。 表2.3-1 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 单位:μg/m3
(2)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属于州川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的规定,相应水环境功能为农业用水保护,水质要求均为V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表2.3-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3)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GB/T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 类标准,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III类标准有关污染物及其浓度限值。 表2.3-3 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mg/l)
(4)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表2.3-4 声环境质量标准 dB(A)
2.3.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锅炉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加热炉烟气参照执行。 厂界监控污染物执行《山西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2017年专项治理方案》中企业边界排放限值参考表二中的限值,具体限值见表2.3-5。 表2.3-5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噪声 厂界噪声标准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 表2.3-7 厂界噪声执行标准 dB(A)
(3) 固体废物 工业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修改单,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2013修改单。 2.4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范围 2.4.1评价等级确定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以下简称《大气导则》)的要求,根据本工程排污特点及排污量,本次评价以项目正常生产排放的污染物为源强,选择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计算结果如表2.4-1所示。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大气导则》表1确定,结果见表2.4-2。 表2.4-1 评价工作等级依据表
表2.4-2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由表2.4-2可知,通过估算模式SCREEN3进行计算结果,项目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167%>10%,产生于燃气锅炉排放的NOX,根据环境空气评价等级划分原则,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一级。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工程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按照《地面水环境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2.3-2018)中要求进行,划分指标包括: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地面水域规模以及水质要求。 本项目生产工艺废水送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利用不外排,对当地地表水环境没有影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T2.3-2018),本次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A,仅做一般性分析。 (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的相应要求,根据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和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进行判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见表2.4-3。 表2.4-3 本项目地下水分级判定指标表
确定本项目地下水环境评价等级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二级”。 (4)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以是否对噪声有特别限制要求的保护区等敏感目标、GB3096规定的功能区域、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和受影响人口数量来定,本工程周围无敏感保护目标,项目场地处在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地区,采取严格的噪声防治措施,建设前后厂址周围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受影响的人口数量不大,因此,本次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定为二级评价。 (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本项目占地为工业用地,工程占地面积为20000m2<2km2,根据相关导则要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6) 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 根据危险因子识别结果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8-2018),结合工程分析,综合判断本次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级别为二级评价。 2.4.2 评价范围 根据工程的排污特点,厂址周围自然、社会环境特征以及主导风向,确定本工程的评价范围如下: (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评价范围确定为以厂址为中心7×7km2的区域。 (2)地表水评价范围 本工程无废水外排,所在区域河流为州川河,本次评价对州川河支流汇入州川河河段,总长400m范围的河段进行质量现状本底调查。 (3)地下水评价范围 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要求,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范围包括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和敏感区域,并结合本项目周边的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质及河流发育的情况,确定本项目现状调查评价范围为:北部、西部以白河-前德村-大田窝一线划定人为边界,东部以局部地表分水岭为界,南部以州川河为界,评价范围总计8.5km2。 (4)声环境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厂界向外200m。 (5)风险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厂址外3km。 (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根据本项目对各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依存关系确定,本项目生态影响评价范围为厂址所在区域及周边村庄所在区域。 2.5 相关规划符合性 根据《吉县县城总体规划(2002-2020》,吉县选择以州川河两岸作为新的发展用地,重点控制州川河两岸河谷地,本项目厂址不在县城城市规划区,对吉县县城发展无碍,本项目没有占用基本农田,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土地利用政策。 2.6 环境功能区划 2.6.1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吉县林雨村西北600米,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类区标准。 2.6.1水环境功能区划 项目厂址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属于州川河,根据《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DB14/67—2014)的规定,相应水环境功能为农业用水保护,水质要求均为V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地下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石油类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中的III类标准。 2.6.2声环境功能区划 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村庄属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7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及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目标。 具体环境保护目标见表2.7-1、表2.7-2所示。保护目标分布见图2.7-1、图2.7-2。 表2.7-1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表2.7-2 评价区地下水保护目标就一览表 图2.7-2 水环境保护目标图 3 工程分析 3.1现有工程情况介绍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始建于2009年,公司地点位于山西省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建厂初期,采用常压精馏工艺年处理5万吨废润滑油由于生产效率低下,公司于2015年对生产工艺进行了改进,公司现有1套5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生产装置,采用减压精馏工艺,并建萃取精制工段对基础油进行精制,采用95%122#溶剂油+5%酰胺为萃取剂。临汾市环保局于2015年7月6日以临环审发【2015】18号文对“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共5万吨/年废油再生工艺技术改造项目”进行了环评批复。临汾市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30日以临环审验【2017】36号对“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共5万吨/年废油再生工艺技术改造项目”通过了环境保护验收。 废油收集过程中,不断收到企业的询问,咨询废油桶的处置去向,因受到废油的污染,废油桶随意抛弃,对环境产生危害,发生泄漏后容易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事故,属于违法行为。鉴于建设单位已经取得了山西省环保厅颁布的危险废物处置资格证,同时有废油处置的装置,为方便省内企业废油桶的处置,山投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决定进行废油桶回收利用项目的建设。2018年6月2日取得了吉县环保局吉环审函【2018】4号对该项目的批复,2018年7月5日,吉县环保局以吉环审验函【2018】1号对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3.1.1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油再生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减压精馏装置、溶剂萃取精制装置、原料油加热炉、馏份加热炉等以及蒸汽锅炉、软水站等公用工程以及储运工程等;废油桶回收利用项目建设内容为废油桶清洗车间,包括废油桶的切割、压平、洗板等工序,其余用水、采暖期用汽等公用工程依托废油再生工艺工序,现有工程具体建设情况见下表所示。 表3.1-1 现有工程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
3.1.2现有工程生产工艺介绍 (1)废油再生生产工艺介绍 废润滑油进厂,经检验称重后,根据不同质量分类,分别输送到储罐,然后按工艺要求进行配比调质并加热,然后进入高效蒸馏装置进行减压切割分馏,减压各侧线馏分油作为不同的基础油原料,再分别进行熔剂萃取精制,以95%122#溶剂油+5%酰胺为萃取剂,获得合格的基础油,少量的减压蒸馏塔顶轻质油和减压蒸馏塔底油作为重质工业燃料油的调和组分,调质重质工业燃料油。 具体工艺流程图见图3-1-1所示。 图3-1-1 现有废油再生工艺流程图 (2)废油桶回收利用生产工艺介绍 废油桶回收利用处理工艺较为简单,主要包括到残、切割、浸泡、自动洗板等步骤,具体生产工艺流程见下图: 图3-1-2 现有废油废油桶回收利用工艺流程图 3.1.3现有工程主要产排污分析 (一)废气 1、原料加热炉烟气 2、馏分加热炉烟气 3、萃取精制塔废气 4、锅炉烟气 现有工程的原料加热炉、馏分加热炉以及锅炉均以天燃气为燃料,故原料加热炉、馏分加热炉、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污染物含微量的烟尘、SO2,一定量的NOX。 废油桶回收利用过程不产生废气。 (二)废水 1、真空系统分离出的高浓度含油废水与精制分离水; 2、油罐切水等低浓度含油废水; 3、生活化验废水; 4、锅炉、软水站及循环冷却水排水等清净下水。 5、废油桶回收利用过程产生部分清洗废水。 (三)固体废物 废油再生工序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废油桶回收利用产生的的固废主要是废铁屑以及残油。 3.1.4 现有工程水平衡 根据现有工程环保验收情况,废水主要来源于废油再生生产工艺废水、废油桶回收利用时清洗废水生活废水,另产生部分清净下水:锅炉排污水,软水站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废油再生生产工艺废水、废油桶回收利用时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化验废水一起排入污水处理站生化部分进行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要求后,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清净下水送厂外砖厂回用。现有工程水平衡见图3-2-3所示。 图3-1-3 现有工程水平衡图 3.1.5 现有工程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 现有工程污染因素、治理措施及排污见表3-4,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引自晋环函[2012]1728号《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同意向吉县九洲废油再生有限公司核发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的函》,水污染物排放情况来源省站环监验字[2011]094号《吉县九洲废油再生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噪声及固废排放情况引用自现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根据现有工程环评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给出现有工程污染源与污染物排放情况,具体见表3.1-2~3.1-4所示。 表3.1-2 现有工程废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表
表3.1-3 现有工程废水污染物排放及措施
表3.1-4 现有工程固体废物排放表
3.1.6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 现有工程已全部建成,配套的环保设施也都投入了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可知,各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均做到了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部于2017年9月14日发布了《“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121号),其中要求要全面加强VOCS的污染防治工作,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重点推进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油品储运销等交通源VOCS污染防治。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严格控制储存、装卸损失,优先采用压力罐、低温罐、高效密封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的应安装顶空联通置换油气回收装置。现有工程的罐区中有基础油罐、原料油罐、轻油罐、重质燃料油罐,其中轻油罐采用了内浮顶罐,其余储罐为固定顶罐,罐区存在无组织排放。现有工程中未对固定顶罐采取VOCS治理措施,本次技改工程实施后一并整改。(对储罐排放的气体进行收集后处理) 3.2技改工程情况介绍 3.2.1技改工程一般情况简介 3.2.1.1项目名称、项目性质、项目建设地点、工程规模 项目名称:山西省投资集团九州再生有限公司20/年废油再生工艺技术改造项目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地点: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约600米处 工程规模:年处理废润滑油20万吨 3.2.1.2产品方案 技改后主要产品为基础润滑油(包括75SN、150SN、250SN)、再生燃料油,产品方案见表3.2-1,基础油质量指标见表3.2-2,再生燃料油质量指标见表3.2-3。 表3.2-1 产品方案一览表
表3.2-2 再生基础油质量指标
表3.2-3 再生燃料油质量指标 3.2.2技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主要设备 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公用、贮运、环保工程,技改工程与现有工程的衔接关系见表3.2-4,主要设备见表3.2-5所示:
3.2-5主要设备一览表
3.2.3主要原辅材料来源及相关性质 项目回收的废润滑油来自电厂、机械厂、汽车修理厂等,废润滑油主要包括内燃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等,所回收原料应符合《废润滑油回收与再生利用技术导则》(GB/T17145-1997)中对于一、二级废油的要求。 废润滑油主要来源: 1、电厂每半年至两年换下大量的汽轮机油和齿轮油; 2、冶金行业排放的失去功效的机械油和抗磨液压油; 3、汽车修理厂每天换下的车辆齿轮油和发动机油等。 本项目建设单位拟与废油产生单位签订长期收购协议,保证长期供货,本项目原料供应可以保证。 废油主要指标情况见下表3.2-6: 表3.2-7 原辅材料及动力消耗定额表
本项目所用天然气来自于中油中泰煤层气利用吉州有限公司,天然气供应连续,有保证,天然气成分见下表所示: 表3.2-8 燃气成分表
3.2.4公用工程 (1)软水站 公司现有一台阴阳离子再生交换生产软水装置,处理规模6t/h,能够满足本次技改工程需要。 (2)供汽 新建一台10t/h燃用天然气锅炉为工程供汽及生活采暖,能够满足本次技改工程需要,现有6t/h燃天然气锅炉备用。 (3)燃气 燃气仍由中油中泰煤层气利用吉州有限公司供给,依托现有供气管道接至本项目厂界。 (4)循环水站 新建420 t/h循环水系统,设计参数:循环水量420t/h,给水温度32℃,回水温度38℃,给水压力0.3MPa,回水压力0.2 MPa。 (5)给排水 给水:目前厂区有水井一眼,井深220m,出水量40t/h,本项目用水量8.01 t/h,项目建成后全厂用水量8.56t/h,故厂区现有水井可满足工程用水要求。 排水:按照工艺装置排水的特点及排放废水的性质,根据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分为生产、生活污水系统,生产清净排水系统及雨水系统。清净下水主要为锅炉系统排水及循环水系统排水,除厂区绿化、道路洒水外,其余送玉春砖厂回用;生产废水经气浮隔油及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生物滤池处理,生物滤池出水经砂虑、消毒后作为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初期雨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外排。 3.2.5占地面积及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厂址总占地20000m2,厂区西侧为生产区,东侧为生活办公区,两区用围墙隔开,大门设在厂区东侧。主厂房位于生产区中北部,锅炉房位于生产区的东北部,操作、机修、化验等位于生产区北部,原料与成品罐区位于生产区西侧,生产区南部为绿化带。 本工程在原总图布置现状的基础上,利用原有的生活办公区及机修化验等厂房,在原有装置区建设主体装置,对原有罐区进行部分设备改造,罐总体数量不变,在现有精制单元西侧增加脱水塔。 本工程总图布置见图3-1-2。 3.2.6 生产班制及劳动定员 本项目投产正式运行后,年工作时间330天,每天24小时。 本项目所需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原有工作人员担任,不再新增。全厂员工共146人,其中倒班工人102人,管理及技术人员25人,外驻销售人员19人。 3.2.7 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35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5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0万元。 3.2.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3.2-9。 表3.2-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3.3工艺技术路线与污染排污环节分析 3.3.1工艺流程叙述 1、预处理 进厂的废润滑油化验分析其组成,根据工艺要求进行配比调质,利用厂内的低温热源(低温蒸汽/蒸汽凝结水)进行加热至60~70℃,用机械搅拌方式进行调和调质,既充分利用厂内的低温热源保证进装置的原料温度提高工厂热效率,又保证进装置原料的稳定和均衡。 2、蒸馏 在原料缓冲罐内经配比调质后的原料泵送进入装置,与装置的馏分油二次(低温位)换热后,经加热炉对流室上部与低温位烟气取热后达到170℃进脱水塔在负压条件下经塔顶脱气、脱水、脱可能有的轻组份(常压350℃以下的馏份)。塔顶组份经塔顶冷却器冷却后,液相经真空罐底的排液管进入水封罐油水分离,轻组份油作为重燃料油的调和组分,水分离后经隔油池去污水处理站处理;气相经真空罐顶去真空泵系统,真空泵出口去水封罐,经水气分离后,不凝气送至加热炉燃烧。 脱水后,脱水塔底原料经泵送与装置的减压馏份进行一次(高温位)换热至~250℃进入加热炉对流室下部和辐射室加热至340℃,进入一次减压蒸馏塔,气相的减一线组份经塔内洗涤段和精馏段后馏出进入汽提塔。减一线液相馏分经汽提塔底泵泵送与原料油进行换热取热后冷却至80℃,进溶剂萃取罐精制。减压蒸馏塔塔顶以塔顶回流控制塔顶温度,塔顶经塔顶冷却系统、真空系统和水封系统分离油、水、不凝气,其中轻油作为馏分油进行下一步的精制。 同样的,减压塔底的塔底油经塔底泵泵送进入加热炉分别再次升温在高真空条件下进行第二次减压蒸馏,充分深拔废润滑油的重组份,获得高粘度馏分油,并取得高的产品收率。第二次蒸馏获得的馏分分别经换热冷却作为第二种馏份去溶剂萃取精制罐精制。最终第二次减压塔底馏分经泵送换热冷却后作为重质燃料油的主要调和组份出装置去罐区储罐。 3、精制 由减压蒸馏塔1、2来的馏分油1、2经换热冷却后的分别进入萃取精制罐内和溶剂接触萃取,精制液和萃取液经离心分离后,精制液进入脱剂塔进行溶剂的脱除,脱除溶剂后的塔底精制油进入脱气塔脱除其中的极少量的轻油以脱除气味后,脱气塔底精制油经冷却,作为基础油组份150SN、250SN出装置去罐区储罐;萃取液进入脱剂塔;从萃取塔抽出的抽出液主要为溶剂,含少量的油类,送多效蒸发器(脱剂塔)蒸发后,制得抽余油,可以作为重质燃料油的调和组分,出装置去罐区储罐。脱剂塔顶的不凝气经冷却后进脱剂塔回收溶剂,回收后的溶剂经泵打入溶剂罐后循环利用。 从减压蒸馏装置2油水分离器来的轻油首先进入脱水塔脱除水分后,进入离心萃取装置,抽余液中含大量溶剂少量的油分,抽余液进脱剂塔进行溶剂的回收,离心萃取后精制液Ⅲ进入脱剂塔进一步脱除其中的溶剂后成为基础油组分75SN,脱剂塔顶气经脱剂真空罐真空闪蒸后产生少量轻油作为产品去罐区,溶剂返回溶剂罐,另外产生少量的不凝气; 脱气塔顶气经脱气真空罐闪蒸后产生部分轻油,另外产生少量废水及不凝气。 工艺流程见图3-2-1。 图3-3-1 技改后生产工艺流程图 3.3.2 产污环节分析 1、生产工段产污环节分析 废气:精馏工段主要的废气产污环节为原料加热炉、馏分油加热炉排放的烟气、;主要污染物是烟尘、SO2、NOX; 精馏不凝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工艺含油废水、真空泵循环系统排水; 噪声:主要产噪设备包括各种泵类、加热炉引风机。 2、公用及辅助工程产污环节分析 废气:锅炉排气、罐区无组织放散气; 废水:主要是软水站排水、循环冷却水排水、锅炉排水、污水处理站排水; 固废: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污泥; 噪声:主要的产噪设备是各种泵类、锅炉引风机、空压机等。 3.4污染来源及治理措施 本次评价遵循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结合国内同类企业的先进治理措施,对工程设计提出的措施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最终形成如下方案: 3.4.1 废气治理措施 燃气锅炉及加热炉均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设备自带低氮燃烧器,废气能够做到直接达标排放;精馏不凝气送加热炉燃烧后不会对周围环境敏感点产生影响。 3.4.2 废水治理措施 废水送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循环水系统排污水、软水站、锅炉等清净下水外送砖厂。 3.4.3 固体废物控制措施分析 固废主要是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及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考虑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4.4 噪声控制措施 工程中的主要噪声源声压等级在80~110dB(A)之间,应从设备选型,采取防噪减振措施和人员防护多方面进行控制,具体如下: 选用噪声较低的同类设备; 对风机采取消声治理,室外安装的机泵,设隔声屏障; 各类压缩机和风机均安装进、出口消声器和局部隔声罩; 压缩机房及泵房进行声学综合治理或设置隔声操作室。 3.5生产平衡分析 3.5-1物料平衡
3.5.2水平衡 图3-5-1 水平衡图 3.5.3蒸汽平衡 技改项目完成后,全厂蒸汽用量采暖期为9.455t/h,非采暖期为8.955t/h,由新建的10t/h燃天然气蒸汽锅炉提供,用于罐区保温、汽提塔供汽、精制用汽以及生活办公采暖。技改项目的蒸汽平衡见表3.5-2。 表3.5-2 技改项目蒸汽平衡
3.6污染源源强核算 3.6.1 废气源强核算 (1)燃气废气 根据《环境保护计算手册》,天然气理论空气量计算公式如下: V0 =1.105 Q/1000 +0.02(Nm3/Nm3) 式中, V0——理论空气量,Nm3; Q——天然气的低位发热值,7800 kcal。 经计算,天然气燃烧所需的理论空气量为8.63 Nm3/Nm3。 根据《环境保护计算手册》,当天然气低位发热值Q<8250kcal 时,其烟气量计算公式为: V y=1 +αV0(Nm3/Nm3) α——空气过剩系数,取1.3。 经计算,天然气燃烧烟气产生量约为12.22Nm3/Nm3。 10t/h燃气锅炉1h消耗的天然气量为: 7MW×3600s/32.63MJ/m3/90%=858m3/h,取为860m3/h 项目建设一台520万大卡/小时加热炉,一台280万大卡/小时加热炉对项目物料加热,热效率按90%计,则加热炉耗天然气量分别为600Nm3/h,325Nm3/h。 经计算锅炉烟气量为10510m3/h;加热炉烟气量分别为7320m3/h、3972m3/h。 烟气中PM10、SO2、NOx的产生计算 PM10产生系数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等登记培训教材社会区域类》(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中油、气燃料的污染物排放因子。 SO2、NOx的产生主要来自燃烧天然气的过程,产污系数参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产排污系数手册》下册”中“4430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中相关系数确定,具体数值见表3.5-2。 天然气含硫按照1类国家标准60mg/m3计。 表3.6-1 天然气燃料燃烧产污系数表
(2)无组织废气排放 项目废油储罐区和产品油装卸区排放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主要来自罐区储罐的“大小呼吸”和装卸、生产过程中管道、阀门、法兰等处的“跑、冒、滴、漏”。 本次评价采用《石油库节能设计导则》(SH/T3002-2000)附录A 的计算公式核算本项目固定顶储罐废气排放量;内浮顶大呼吸蒸发损耗计算公式采用美国石油学会(API)公布适用于内浮顶油罐大呼吸的公式计算。 ①“大呼吸”排放 在油罐进行收发作业过程中,当油罐进油时,由于罐内液体体积增加,罐内气体压力增加,当压力增至机械呼吸阀压力极限时,呼吸阀自动开启排气。当从油罐输出油料时,罐内液体体积减少,罐内气体压力降低,当压力降至呼吸阀负压极限时,吸进空气。这种由于输转油料致使油罐排出油蒸气和吸入空气所导致的损失叫“大呼吸”损失。 固定顶储罐大呼吸损耗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Lw=4.188×10-7×M×P×KN×Kc 式中: Lw—储罐工作损失(kg/m³投入量); M—储罐内蒸气的分子量 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的蒸气压力(Pa); KN—周转因子(无量纲),取值按年周转次数(K)确定,K≤36,KN=1; 36<K≤220,KN=11.467×K-0.7026;K>220,K=0.26;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 取0.65,其他的有机液体取1.0,本项目取1.0)。 内浮顶大呼吸蒸发损耗计算公式采用采用美国石油学会(API)公布适用于内浮顶油罐大呼吸的公式: W =1.37×10-4V/D 式中: W—浮顶油罐的泵送年损耗量,t/a V—油品泵送入罐量,t/a D—浮顶罐直径,m 本项目储罐主要贮存废矿物油及基础油产品,无统一的真实蒸气分子量和蒸汽压力数据,考虑其挥发性总体较低,根据《石油化工设计手册》资料数据,按柴油或燃料油取值,蒸气分子量M=130(15.6℃);参考中国石化集团安全工程研究院牟善军等进行的实验测试(见《轻柴油危险性指标变化及安全储存措施》[石油商技,2003 年第21 卷第2 期:17-19]),低闪点轻柴油(闪点55℃)的饱和蒸气压测试结果,本计算取P=667Pa;Kc=1.0。 为了减少油罐的大呼吸损耗,本项目对罐区的储罐呼吸口均安装套管,对储罐收油时产生的大呼吸废气进行收集。含油气体进入油气回收系统之后,油气进入吸附塔中。吸附塔装满了专用活性炭。空气-油气混合气体中的碳氢化合物被吸到活性炭粒子表面,并在大气条件下停留在那里。混合气体中的空气成分不受活性炭的影响,通过活性炭之后进入大气,中间不再掺杂碳氢化合物。本项目的吸附效率取85%。 ②“小呼吸”排放 静止储存的油品,白天受太阳辐射使温度升高,引起上部空间气体膨胀和油面蒸发加剧,罐内压力随之升高,当压力达到呼吸阀允许值时,油蒸气就逸出罐外造成损耗。夜晚气温下降使罐内气体收缩,油气凝结,罐内压力随之下降,当压力降到呼吸阀允许值时,空气进入罐内,使气体空间的油气浓度减低,又为温度升高后油气蒸发创造了条件。如此往复循环,就形成了油罐的小呼吸损失。 固定顶储罐“小呼吸”损耗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LB=0.191×M×[P/(100910-P)]0.68×D1.73×H0.51×ΔT0.45×Fp×C×KC 式中: LB—储罐小呼吸排放量,kg/a; M—储罐内蒸气的分子量,柴油及燃料油近似取130; P—在大量液体状态下,真实蒸气压力,Pa;柴油及燃料油近似取667Pa; D—储罐的直径,m; H—平均蒸气空间高度,m,按平均充装率80%计算; △T—一天之内的平均温差,℃;根据原平多年气象统计资料,平均气温日均温差取10℃。 Fp—涂层因子(无量纲),根据油气状况取值在1-1.5 之间,本项目取1.0; C—用于小直径罐的调节因子(无量纲);直径在0-9m的罐体,C=1-0.0123(D-9)2;罐径大于9m的罐体,C=1; Kc—产品因子,石油原油Kc 取0.65,其他油品取1.0,本项目取1.0。 内浮顶罐“小呼吸”损耗计算公式采用美国石油学会(API)公布适用于内浮顶油罐静止储存损耗(小呼吸)的公式: Ls=Ks×Vn×P*×D×Uy×Kc×Ef×Ki 式中: Ls:浮顶罐静止储存损耗量,kg/a; Ks:密封系数,(浮顶取3.1,内浮顶取2.05); V:油罐所在地的平均风速,取2.0m/s; n:与密封装置类型有关的风速指数,内浮顶密封取2.6; P*:蒸气压函数,取0.035; D:油罐直径,取8.0m; Uy:油蒸气摩尔质量,取130; Kc:油品系数,对原油外所有石油液体KC=1.0; Ef:二级密封系数,单层密封取1,二次密封取0.25; Ki:单位换算系数,采用国际单位制时为0.4536。 本项目均有安装呼吸阀,可减少小呼吸损耗。本评价采用的计算公式中未有考虑安装呼吸阀,因此可认为本评价的源强结果偏于保守。 根据上公式及项目储罐情况计算得大、小呼吸废气产生总量如下: 大呼吸量为25t/a,小呼吸量为4.0 t/a。通过油气回收装置等处理设施后,处理效率达90,故罐区无组织排放量为2.9 t/a 3.7工程污染物排放分析 3.7.1正常生产状况下污染物排放分析 (1)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结合物料平衡及源强核算,本工程废气污染物排放结果见表3.7-1所示。 (2)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结合物料平衡及源强核算,本工程废水污染物排放结果见表3.7-2所示。 表3.7-2 本工程废水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3)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置分析 本工程固废排放情况见表3.7-3所示。 表3.7-3 本工程固体废物产生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4)噪声排放及治理措施分析 本工程噪声排放结果见表3.7-4所示。 表3.7-4 本工程噪声源产生及治理措施一览表
3.7.2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非正常排放主要为设备检修时塔内存留的油类等有机物的挥发,产生较大量的无组织排放。 3.8拟建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分析 根据工程污染源数据,对本工程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分析,废气各排放源和废水总排口排放达标情况分别列于表3.8-1和3.7-2。 表3.8-1 建设工程有组织排放源大气污染物达标分析
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4.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 4.1.1 厂址地理位置 吉县位于山西省南部,临汾市西,地处黄河中游,地理坐标为北纬35°53′10′′ ~ 35°21′02′′,东经110°27′30′′ ~ 110°07′20′′。县域东西长约62km,南北宽约48km,总面积约1778km2。东北与蒲县接壤;东与临汾市和乡宁县相连;南与乡宁县张马乡相连;北与大宁县毗邻。 吉县九洲废油再生有限公司位于吉县林雨村西北,距吉县县城约2.2km,交通便利。厂址附近村庄主要为林雨村、岳家庄、大郎庙和白河村等;本区域主要河流为州川河。 厂址地理位置图见图4.1-1。 4.1.2 地形地貌 吉县为山地丘陵区,地势整体为东北高,西南低,山高谷深,塬岭相连,峰峦重叠,沟壑纵深。吕梁山沿黄河东岸延伸至本县与临汾、蒲县交界处,分为两大支脉穿越县境,构成本县三面环山一面滨水地形。按地貌单元划分,可分为:基岩山区、黄土丘陵区和残塬沟壑区;按地理位置和地貌特征划分,全县分为5个地貌单元区:西部破碎残塬沟壑区、中南部残塬沟壑区、北部石质山区、东北部墚峁沟壑区、东南部土石山区。 评价区位于中南部残塬沟壑区,该区东、南、北三面环山,地表平缓,坡度一般在3°以下,全县有六个较大塬面分布在该区。上层为新生代黄土和黄土物质覆盖。由于侵蚀作用塬面逐渐缩小,塬与塬之间沟谷深100m以上,沟坡多在30 ~ 40°以上 4.1.3 气象特征 吉县地处中纬度地区,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由于受地形和大陆性气候的影响,形成了春季多风少雨,夏季炎热干旱,秋季多阴雨,冬季寒冷少雪,四季分明、日照丰富的气候。因海拔高差悬殊,气候垂直分布较为明显。全年平均气温10℃,历年温差约5℃左右,全年1月最冷,平均气温-5℃,历年极端最低气温-20.4℃;7月最热,平均气温23℃,历年极端最高气温为38.1℃;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63.8h,日照率为63%;平均无霜期175天;全县历年降水量介于470mm-600mm之间,降水量多集中在夏季,占全年降水量的48-63%之间,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平均封冻期68天,最大冻土深度82mm。全年主导风向为西北风和偏南风,年平均风速2.0m/s,年平均8级以上大风5.7次。 4.1.4 地表水 吉县境内主要有清水河和昕水河,25条较大支流以树枝状排列在河流两旁,其余为鄂河和直接流入黄河的沟河。 清水河发源于高天山北麓,由南向北在曹井乡车城口转西,流经兰家河乡、城关镇,从东城与柏山寺之间流入黄河。全长61km,流域平均宽10.24km,总面积624.54km2;最大清水流量为0.011m3/s,最小流量为0.00032m3/s,年均洪水流量为4708.5m3。 本项目最近河流为州川河,位于厂址东南1km处,为清水河水系支流,全长24.8km,由东向西汇流进入黄河。评价区地表水分布参见图4.1-2。 4.2 地质与水文地质 4.2.1区域地质与水文地质 4.2.1.1地质条件 一、区域地层 区内出露地层有上古生界二叠系、中生界三叠系、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由东向西从老至新分布,区域岩性征和分布范围详见表4.2-1。 表4.2-1 吉县地层简表 4.4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4.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 本次评价收集了吉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2018年例行监测数据对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进行分析。 一、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1、监测频率与采样时间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监测频次为每日24小时连续采样,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前日1:00至当日0:00。每月不少于27个有效日均值数据,每年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数据。 2、评价方法 采用单项目评价对城市不同评价时段各评价项目的达标情况进行评价。年度评价时,列出超标项目及其超标倍数,同时统计日评价达标率。 采用多项目综合评价对城市不同评价时段全部评价项目的达标情况进行评价。年度评价时,统计日综合评价达标天数和达标率。 3、现状评价结果 2018年吉县全年II级及II级以上天数275天(其中I级天数11天),占总监测天数的76.2%;Ⅲ级天数 77天,占总监测天数的21.3%;Ⅳ级天数7天,占总监测天数的1.9%;Ⅴ级天数2天,占总监测天数的0.6%。环境空气质量四项污染物浓度分别为:SO2年均浓度0.032mg/m3、NO2年均浓度0.035mg/m3、PM10年均浓度0.086mg/m3、PM2.5年均浓度0.033mg/m3。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HJ663-2013)统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见表4.4.1-2。 表4.4.1-2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表
综上,吉县各例行监测因子年均浓度和相应的百分位数24小时平均或8小时平均质量浓度达标情况如下: SO2: 2018年,吉县SO2年平均浓度为32μg/Nm3,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100.8μg/Nm3。年均值评价结果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达标。 NO2: 2018年,吉县NO2年平均浓度为35μg/Nm3,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为69.4μg/Nm3。年均值评价结果达标,24小时平均第98百分位数浓度达标。 PM10: 2018年,吉县PM10年平均浓度为86μg/N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176.8μg/Nm3。年均值评价结果不达标,占标率为122.9%,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不达标,占标率为117.8%,。 PM2.5: 2018年,吉县PM2.5年平均浓度为33μg/Nm3,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64.9μg/Nm3。年均值评价结果达标, 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达标。 CO: 2018年,吉县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为3090μg/Nm3,年均值评价结达标。 O3: 2018年,吉县O324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为170μg/Nm3,年均值评价结不达标,占标率106.3%。 4、小结 2018年综合指数为4.67,SO2、NO2、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2μg/Nm3、35μg/Nm3、86μg/Nm3、33μg/Nm3;CO和O3最大8小时均值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3090mg/Nm3、170μg/Nm3;其中SO2、 NO2 和PM2.5年均浓度、CO平均百分位数浓度达标,O3日最大8小时值平均百分位数浓度、PM10年均浓度超标,分别超标0.06倍、0.23倍。 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 二、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为了解评价区域内大气环境现状,建设单位委托陕西中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评价区进行了大气现状监测。 a、监测点的设置 各监测点的详细情况见表4.4-1,具体方位详见图4.4-1。 表4.4-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布点
b、监测时间及频率 数据监测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月14日,连续采样7天。 c、分析方法 样品采集和分析方法严格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大气部分)、《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及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进行,分析方法见表4.4-2。 表4.4-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采样及分析方法
由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的非甲烷总烃、TVOC均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 4.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4.4.2.1 监测资料情况介绍 本次评价引用了建设单位委托山西正融环境监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进行的现状监测数据,监测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18日。 4.4.2.2 监测内容 本次布设2个监测断面,具体监测断面、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如下表所示。监测布点图见图4.4-1所示。 4.4.2.3 评价结果及现状分析 由上表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可知: 2个监测断面中除CODcr、BOD5、氨氮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监测断面污染物随着州川河支流汇入州川河,污染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 分析超标原因如下:州川河沿途接纳吉县生活污水和沿途村庄生活废水,是导致河流污染指数偏高的主要原因。 4.4.3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4.4.3.1地下水现状监测 1.监测布点 厂址及四周布设5个第四系孔隙潜水水位、水质监测点,1个三叠系砂岩裂隙水水位、水质监测点。监测点布置情况详见表4.4-14及图4.4-3。 表4.4.3-1 地下水监测点布设方案详表
2.监测项目 地下水监测项目包括pH值、总硬度、溶解性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氨氮、挥发酚、氰化物、铁、锰、铅、砷、汞、镉、六价铬、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石油类共22项。同时检测K+、Na+、Ca2+、Mg2+、CO32-、HCO3-、Cl-、SO42-的浓度。 3.监测时段及频率 2018年3月16日对地下水水位埋深、水质各监测一次。同时记录井深、水位埋深。 4.监测结果 评价结果显示,评价区6个水质监测点22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要求。 综上所述,评价区地下水水质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地下水质量良好。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的开挖、施工机械、车辆造成的粉尘、噪声、二次扬尘及施工人员生活排放的废水,由于污染物成份单一,危害较小,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将消失,但是由于施工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以及建筑垃圾的堆放,将会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二次扬尘污染主要产生于场地清理、挖土填方、物料装卸和运输等环节。由于除物料运输外,其他环节产生的二次扬尘都是小范围的局部影响,而且属间断性污染。由于本工程场地位于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地,通过围挡、洒水等措施,其影响程度和范围都不大。对环境影响范围较大的是物料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汽车需运输大量的施工器材、土方石料、砂子、水泥等物料,车流密度大,形成面源污染。扬尘大小与路面结构和清洁与否有关,在水泥路面无积尘时,单车扬尘量为0.65~0.82g/s;在土路面,单车扬尘量则达到12~13g/s。通过向道路洒水,可使粉尘浓度下降80%左右。在小风、静风天气作业时,影响范围小;大风天气作业时,则影响范围大。为避免施工过程中扬尘对周边村庄的影响,此施工车辆应尽量绕行村庄,同时施工现场和道路经常洒水,减少二次扬尘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主要噪声设备有挖土机、推土机、混凝土搅拌机、空压机、起重机、卡车等,噪声值一般在75~95dB(A),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30-90)的标准,由于厂址附近村庄距离在300米外,而且噪声在传播过程中会衰减,所以在昼间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所噪声限值的要求,为了防止噪声扰民,空压机、起重机等高噪声设备应避开夜间施工。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厂址周围村庄的居民不会产生显著的不利影响。 根据拟选场地现场情况看,本工程拟选厂区地势较为平坦,项目前期需要进行地基处理,大型车辆机械等出入由此会造成厂区内原有植被破坏,如果施工方式或施工时间选择不当,在雨季可能造成水土流失。从植被种类来看,在施工期作业场地被破坏或影响的植物均为广布种和常见种,且分布也较为均匀,项目建设会使原来植被遭到局部损失,但这种损失有限,且可通过后续补种方式进行补救。由于占地面积有限,且场地平坦,本项目建设对原有土地的地形地貌改变不大,但如对开挖土层堆存不当可能造成扬尘或水土流失。为此,施工期间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并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可最大程度地避免水土流失。施工期结束,整个厂区地面将被水泥、建筑及绿地覆盖,同时建设完善的排水管网及措施,水土流失就可消失。对厂区进行绿化,将会部分弥补植被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施工所带来的建筑垃圾如果乱堆乱放,除影响环境美观外,还会造成—些环境危害,如扬尘、污染浅层地下水等,因此要求施工期的建筑垃圾不得长时间堆放,及时进行合理处置,如用来铺路等。 5.2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5.2.1 评价区气象特征 (1)主要气候统计资料 本工程厂址位于吉县,地理位置坐标为36º5′5.4″N,110º38′44″E。本次评价地面气象资料来自吉县气象站,地理坐标36º06′N, 111º40′E。 (2)基本气象资料分析 吉县属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炎热湿润,昼夜温差较大,雨季集中;秋季凉爽,雨量少;冬季干燥寒冷,少雪,多为晴朗天气。由近30年(1971~2000)主要气候资料统计可知: 平均风速为2.0m/s, 最大风速为16.3m/s, 年平均气温为10.2℃, 极端最高气温38.3℃, 极端最低气温-21.2℃, 年平均相对湿度60%, 年均降水量522.7mm, 年均蒸发量为1713.7mm, 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09.8h, 最大积雪深度18cm, 最大冻土深度79cm。 近30年月平均风速统计见表5.2-1所示;近30年月平均气温统计见表5.2-2所示;吉县近30年(1971-2000)的风向玫瑰图见图5.2-1所示。 表5.2-1 30年月平均风速统计
表5.2-2 30年月平均气温统计
图5.2-1 吉县近30年风玫瑰图 5.2.2环境空气预测与评价 本项目主要废气排放源为锅炉烟气、加热炉烟气以及精馏不凝气等。 经大气环境影响预测可知:全厂废气得到了有效控制,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贡献率较低,关心点叠加本底值、并考虑区域污染物削减后,项目对各关心点的预测值能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目标。 5.2.3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2.3.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确定方法 采用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环境质量模拟重点实验室发布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1)进行计算,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对于属于同一生产单元(生产区、车间或工段)的无组织排放源,应合并作为单一面源计算并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5.2.3.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选择及计算结果 本次计算结合项目的厂区平面布置图,将无组织逸散作为面源分别进行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选择及计算结果见表5.2-9。 表5.2-9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参数选择
经计算,本工程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在厂界外可以实现达标。 5.2.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 废气污染源主要成分为烟尘、SO2、NOX。来自于锅炉、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的方式,能够做到达标排放。为减少无组织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价认为应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使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从大气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5.3 地表水环境影响 5.3.1本工程正常生产工况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正常情况下产生废水包括:油罐切水、工艺废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废水,其中油罐切水、工艺废水,主要含有油类、悬浮物等杂质,污染物浓度较高,在本工程厂区进行预处理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进行进一步处理,车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一起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生化部分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出水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3.2本工程非正常及事故工况下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事故、非正常排水主要包括开停车、检修时的废水排放,生产设备发生故障时的废水排放,以及火灾事故消防废水。针对以上情况,工程中通过加强管理,设事故池等措施,对设备冲洗水污染较重的水进行收集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避免废水无组织随意乱排。现有工程设有520.8m3的初期雨水池1个,同时还建有313m3事故水池,可见现有工程的非正常及事故废水收集系统能够满足本项目的初期雨水、消防及事故缓冲要求,不会外排。 5.3.3小结 正常生产情况下废水在本工程厂区进行预处理除油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高浓度废水预处理装置进行进一步处理,车间地坪、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一起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生化部分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因此正常工况下本工程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设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措施,可以确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全厂非正常及事故废水不外排。 综上,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保护地表水的角度出发,工程建设可行。 5.4 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4.1建设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项目建设期的地下水污染源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排水。 项目施工期间的生产用水主要为混凝土搅拌机、砂浆配制过程用水及路面、土方喷淋水等,施工废水的排放主要由设备冲洗及生产中的跑、冒、滴、漏、溢流产生,仅含有少量混砂,不含其它杂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简单设施处理后再外排,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总之,项目建设期的生活、生产废水在做到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5.4.2 运营期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4.2.1正常状况下地下水污染情景分析 本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状况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系统、地下污水管线的泄漏。正常状况下,本工程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在厂区内进行隔油预处理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装置中的高浓度废水预处理部分进行处理,之后与地坪冲洗水、生活化验污水一同进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出水作为现有工程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 正常状况下,环评要求厂区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采取相应防渗措施,达到规范要求。因此,正常状况下,生产生活废水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很小。 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不进行正常状况情景下的预测。 5.4.2.2非正常状况下地下水污染情景模拟预测 非正常状况下防渗层破损,预测情景通常考虑埋在地下不可视部分的破损如废水收集池、地下管线的泄漏。 1. 预测情景及源强分析 通过对本项目建设内容的分析,本项目对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污染的主要因素是废水收集池的事故泄漏。分析废水处理工艺,废水收集池1的污染物浓度最大,因此将本项目废水收集池1作为重点污染源进行预测。 非正常状况下,设置如下预测情景: 废水收集池1(地下)池底出现裂缝,污染物渗漏对地下水造成影响; 本项目清洗废水进入废水收集池1,废水收集池污染物包括:LAS、COD、BOD 、SS、氨氮、石油类。本次预测选取特征污染物石油类为预测因子,初始浓度为20mg/L。 假定由于腐蚀或地质作用,池底板出现大面积的渗漏现象,渗漏面积为收集池底面积的5%,总有效面积3m2,收集池1处包气带垂直渗透系数为15.29m/d。在项目运营期,在收集池下游设有污染控制监测井,根据《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污染控制监测井逢单月采样一次,全年六次。从预测的保守原则出发,污水收集池发生最长泄漏时间为60天。则污染物渗漏进入潜水含水层中各污染物的渗漏量分别为: 2. 预测公式 废水收集池1渗漏情景设为连续状况,较难及时发现,若发现后采取措施时间也较长,故污水污染源可概化为点源,注入规律为连续注入,忽略吸附作用、化学反应等因素采用一维稳定流二维水动力弥散‑平面连续点源公式预测,公式如下: 式中:x、y为计算点处的位置坐标; t为时间,d; C(x,y,t)为t时刻点x,y处的示踪剂浓度,mg/L; M为含水层厚度; mt为单位时间注入示踪剂的质量,g/d; u为水流速度,m/d; n为有效孔隙度,无量纲; DL为纵向弥散系数,m2/d; DT为横向y方向的弥散系数,m2/d; π为圆周率; K0(β)为第二类零阶修正贝塞尔函数; W(u2t/4DL,β)为第一类越流系统井函数。 3. 预测参数的确定 (1)x坐标选取与地下水水流方向相同,y坐标选取与地下水水流垂直方向,以污染源为坐标零点。 (2)计算时间t依据污染物在含水层的净化时间确定。 (3)由于厂区附近无石炭系风化带潜水抽水试验资料,本次计算含水层渗透系数参照水文地质手册中粗砂的经验值,取10.25m/d,含水层平均厚度为5m。 (4)有效孔隙度根据水文地质手册,取中粗砂经验值0.23。 (5)厂区的水力梯度约为1.2%,水流速度为渗透系数、水力坡度的乘积除以有效孔隙度。计算得水流速度约为0.535m/d。 (6)纵向弥散系数DL、横向弥散系数DT,根据经验值确定为1.50m2/d,0.32m2/d。 4. 预测时段 根据导则要求,对本项目运营期进行地下水水质预测, 预测时段选取100天、1000天、5000天三个时段。 5. 情景模拟预测结果 石油类在《地下水质量标准》中不存在对应的标准。石油类检出限及标准限值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预测结果中,红色范围代表污染物浓度大于标准限值的超标范围,蓝色范围表示存在影响但污染物不超标的浓度范围。当预测结果小于检出限时则视同对地下水环境几乎没有影响。 表5.4-1 污染物检出下限及其水质标准限值
按照以上方法和参数进行预测,污染物渗漏对地下水污染预测结果见图5.4-1~5.4-3。预测结果统计见表5.4-2。 表5.4-2 风化裂隙潜水污染物运移距离及影响面积表
从图5.4-1~5.4-3和表5.4-2可以看出,在模拟期内,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范围逐渐扩大,超标范围扩大一段时间后,逐渐减小。泄露5000天时,超标现象消失,影响范围在厂界下游210m范围内。 6. 预测评价结论 污染物超标范围位于厂区范围内,影响范围控制在厂区边界外210m范围内,厂区下游亦无地下水敏感点分布。 在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超标范围位于厂区范围内,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完善的跟踪监测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减小这种影响,防止厂区附近地下水受到污染。 图5.4-1 非正常状况下,石油类渗漏对潜水含水层影响范围(100d) 图5.4-2 非正常状况下,石油类渗漏对潜水含水层影响范围(1000d) 图5.4-3 非正常状况下,石油类渗漏对潜水含水层影响范围(5000d) 5.4.2.3对吉县城镇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1、水源地概况 阳儿原水源地位于吉县城北部清水河东侧,距309国道150m,现有K3、K4水井二眼,开采层位为三迭系刘家沟组碎屑岩裂隙承压水。 十里河后备水源地位于阳儿原水源地磁号供水井以北2500m,位于清水河河谷西岸,距309国道50m左右,共有K2水井1眼,开采层位为三迭系刘家沟组碎屑岩裂隙承压水。 2、本项目与水源地位置关系 本项目不在两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东北局阳儿原水源地一级保护区4.7km,距十里河后备水源地一级保护区7.3km。相对位置关系见图2.7-2。 3、对水源地的影响分析 评价区地质构造为一轴向北东,倾向西北的单斜构造,评价区三叠系裂隙水的迳流条件受地质构造、地形地貌等因素的控制,地下水主要是顺裂隙风化带沿现代河流的方向以侧向迳流运移。在评价区径流方向由东北向西南。根据相对位置关系,本项目位于两水源地的下游方向,且距离较远。因此本项目不会对两水源地产生影响。 5.4.2.3对三叠系基岩裂隙水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场地位于黄土丘陵山间河谷区,根据前述水文地质条件,厂区含水层主要有第四系卵砾石孔隙潜水和三迭系刘家沟组砂岩裂隙承压水。 三迭系刘家沟组砂岩裂隙承压水含水层主要为砂岩,以节理裂隙为地下水的储存空间,隔水层为泥岩,由于含水层与隔水层互层,故形成多层地下水。该含水层与上覆第四系卵砾石孔隙潜水之间地层主要由三叠系下统泥岩和泥质页岩互层组成,分布连续稳定,属隔水层,成为松散层孔隙水与碎屑岩类裂隙水之间的良好隔水层。即使污染物发生渗漏进入第四系松散层孔隙潜水,由于隔水层的存在,也不会对下伏三迭系砂岩裂隙承压水造成污染。 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评价区三迭系基岩裂隙水造成影响。 5.4.3服务期满后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服务期满后,主要涉及到厂区各工业装置关闭后场地的环境保护。在各工业装置关闭和拆除后,除了厂区地表存在的面源污染外,不再存在大型污染源对地下水的影响;而在场地原有地面不被破坏的情况下,面源污染物对地下水的影响极小。另外,随着场地转化为其它性质用地,地表士层可能会被开挖运走,原有的面源污染物也会被一并转移,面源污染物对本场地的影响进一步降低。 因此,服务期满后,本项目对评价区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会进一步较小。 5.4.4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5.4.4.1源头控制措施 1. 项目尽可能选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 2.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收集装置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3. 优化排水系统设计,工艺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在厂区内收集后通过管线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厂处理。 4. 加强生产运行管理,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制定工艺、管道、设备、污水收集管道发生渗漏等突发事故时的应急预案,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跑冒滴漏是污染物主要的泄漏方式,如果处理不当或是不及时,就有可能污染地下水。针对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提出如下防治措施: ①要有专职人员每天巡视、检查可能发生泄漏的区域,及时发现跑、冒、滴、漏情况,采取管线修复等措施阻止污染物的进一步泄漏,并立即清除被污染的土壤,阻止污染物进一步下渗。 ②在重要的管线上安装专业的防滴漏仪器,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泄漏。 5.4.4.2防渗措施 一、污染防治区划分 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并按要求进行地表防渗,污染防治分区见表5.4-3及图5.4-4。 表5.4-3 防渗工程污染防治分区一览表
二、防渗措施 污染防渗措施参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防渗标准,结合目前施工过程中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水平,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局部防渗措施,在具体设计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满足防渗标准的前提下作必要的调整。 1、防渗等级 (1)重点污染防治区 重点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一般污染防治区 一般污染防治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2、防渗措施技术要求 (1) 防渗层的性能要求 依据《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 50934-2013)的防渗标准,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的防渗措施如下: 1)重点污染防治区 ①废水预处理区各水池、集油池、收集池1、收集池2的防渗 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小于C30,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混凝土的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8,且水池的内表面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或喷涂聚脲等防水涂料,或在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0mm,喷涂聚脲防水涂料厚度不应小于1.5mm。当混凝土内掺加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剂时,掺量宜为胶凝材料总量的1%-2%。 水池的所有缝均应设止水带,止水带宜采用橡胶止水带或塑料止水带,施工缝可采用镀锌钢板止水带。橡胶止水带宜选用氯丁橡胶和三元乙丙橡胶止水带;塑料止水带宜选用软质聚氯乙烯塑料止水带。 ②地下污水管道的防渗 地下一级地管、二级地管宜采用钢制管道,三级地管应采用钢制管道。 当一级地管、二级地管宜采用非钢制管道时,宜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防渗层。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厚度不宜小于1.50mm,膜两侧应设置保护层,保护层宜采用长丝无纺土工布。 当地下管道防渗采用高密度聚乙烯(HDPE)膜时,宜设置渗漏液检查井,渗漏液检查升间隔不宜大于l00m。渗漏液检查井宜位于污水检查井、水封井的上游,并宜与污水检查井、水封井靠近布置。渗漏液检查井的平面尺寸宜为1000mm×1000mm,顶面高出地面不应小于100mrn.井底应低于渗漏液收集管300mm。 2)一般污染防治区 废油桶储存、切割、清洗、晾干区地面的防渗: 地面防渗层可采用抗渗钢纤维混凝土、抗渗合成纤维混凝土、抗渗钢筋混凝土和抗渗素混凝士。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抗渗等级不应低于P6。厚度不应小于100mm。钢纤维体积率宜为0. 25% -1. 00%。合成纤维体积率宜为0. 10%~0. 20%。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和《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221的有关规定。 混凝土防渗层应设置缩缝和胀缝,纵向和横向缩缝、胀缝宜垂直相交。混凝上防渗层在墙、柱、基础交接处应设衔接缝。 3)非污染防治区 进行一般硬化即可。 (2)防渗层的寿命要求 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其防护主体的设计使用年限;正常条件下,设计年限内的防渗工程不应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5.3.9.4应急响应预案 制定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发生风险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对岩溶含水层的污染。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采取如下污染治理措施: 1.一旦发生地下水污染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相关部门; 2.迅速控制厂区事故现场,切断污染源; 3.对渗漏装置中剩余污水或液体送至利达焦化污水处理厂或妥善处理; 4.对渗漏点下部被污染的土壤进行异位处理; 5.探明地下水污染深度、范围和污染程度。 6.依据探明的地下水污染情况,合理布置截渗井,并进行试抽工作。 7.依据抽水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抽取被污染的地下水体,并依据各井孔出水情况进行调整。 8.将抽取的地下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并送实验室进行化验分析。 9.当地下水中的特征污染物浓度满足地下水功能区划的标准后,逐步停止抽水,并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5.4.4结论与建议 项目建设期的生活、生产废水在做到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厂区在运营期正常工况采取了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在非正常状况下,污染物超标范围位于厂区范围内,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完善的跟踪监测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减小这种影响,防止厂区附近地下水受到污染。 服务期满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会进一步减小。 5.5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5.1 噪声源的分布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各工段的设备,这些设备的声压级均高于85dB(A),具体特征见表5.5-1所示。 表5.5-1 本工程主要设备噪声排放一览表
本工程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引风机、各种泵类等,这些设备的声压级均高于85dB(A),在采取相应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各设备的噪声得以有效降低,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的85dB(A)标准。 5.5.2 噪声影响预测分析 5.5.2.1 预测方法 为了较准确地预测工程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周围环境及村庄影响程度,需要了解从声源到各监测点传播途径特征,包括距离、指向性、屏蔽物、树木、地面、空气吸收、风向、反射等。预测计算中,根据工程所处区域特点,在满足工程精度的前提下重点考虑了厂区各声源所在厂房围护结构的屏蔽效应和声源至受声点的距离衰减、空气吸收等主要衰减作用。 采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采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1)单个室外的点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 Lp(r)= Lw+ Dc-A A=Adiv+ Aatm+ Agr+ Abar+ Amisc 式中: Lw—倍频带声功率级,dB Dc—指向性校正,dB; A—倍频带衰减,dB; Adiv—几何发散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atm—大气吸收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gr—地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bar—声屏障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Amisc—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倍频带衰减,dB; 根据本工程特点,实际计算中主要考虑了厂区各声源至受声点(预测点)的距离衰减,车间厂房的屏障衰减、消音作用,绿化带的降噪作用,空气吸收引起的衰减以及地面效应。 (2)预测值计算 Leq =101g(Σ100.1Leqg+100.1Leqb) 式中: Leq—预测点的总的A声级dB(A) Leqg—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的等效声级贡献值,dB(A) Leqb—预测点的背景值,dB(A) 5.5.2.2 噪声预测结果与评价 根据本工程投产后厂内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声功率级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结合噪声现状情况,按上述噪声衰减模式对评价区域内噪声源对厂界及噪声影响关心点的影响进行预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进行边界噪声评价时以工程噪声贡献值作为评价量。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建设后,由于采取了隔音操作室、消音器、减震等减轻设备噪声的措施,监测点噪声贡献值在33.39~42.94dB(A)之间,最大贡献值为42.94dB(A),同时根据叠加预测可知,本工程建成后的场界预测值也能够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5.5.3 结论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建设后,由于采取了隔音操作室、消音器、减震等减轻设备噪声的措施,监测点噪声贡献值在33.39~42.94dB(A)之间,同时根据叠加预测可知,本工程建成后的场界预测值也能够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因此本工程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本工程对评价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从声环境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5.6 生态环境影响 本项目厂址位于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项目远离水源地,为一般区域,根据相关导则要求,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因此评价仅对项目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范围为项目所在区域及周边村庄。 区域内植被除传统农业作物如小麦、玉米外,主要以企业及道路两侧人工种植常见树木及花草为主,总体上区域生态环境不敏感。就本工程而言,其生态影响主要施工期植被破坏、水土流失;运营期废气、废水、固废排放对外环境的影响。 5.6.1施工期生态影响分析 施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施工开挖、回填,施工营房、施工器械材料存放对地表植被破坏。由于本工程占地为厂内预留地,春夏季节会长有一些当地花草,施工过程必然破坏自然植被,造成整个厂区绿地面积的减少。 二是不合理施工方式,如无序施工、大开大挖、随意堆放,雨季施工均可能造成水土流失问题,同时会对外围排水渠带来於堵问题,影响水质,进而影响农业生产。 三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会对周边绿色植物及厂区北侧农田农作物生长带来不利,研究结果表明,植物受粉尘污染后,生理生化指标会发生明显改变,光合作用受到抑制,影响农作物的产量。 四是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包含生活废水)、施工垃圾未合理处理外排对受纳水体水质及垃圾堆存场地造成的不利影响。 本工程占地规模不大,因此占地对区域生态影响较小。同时,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应加强施工环境监理,规范施工单位的施工方式,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能够将施工过程的生态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本项目施工期较短,在施工过程结束后,施工期的生态影响也将结束。 5.6.2工程运行期对当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排放一定的废气、废水及工业固废,因此运行期生态影响是长期的。 (1)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次评价认为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后,还应加强厂区的绿化工作,应以乔木绿化为主,乔、灌、草合理配置使污染物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2)废水对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经公司现有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于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设事故池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等措施,可以确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全厂非正常及事故废水不外排,完全可以避免停车检修和初期雨水、事故消防水排放对水环境的污染。 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因素主要集中于厂区生产过程有害物质渗漏所致,因此应通过加强防渗,保证管道、设备高质量的安装,以及在运营期间加强管理,防止废水、废液的跑冒滴漏,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可见,由于本工程生产工艺废水、生活废水全部进行了综合利用,不外排。因此,本工程不会对受纳水体产生影响,更不会造成生态破坏。 (3)固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少。同时,评价对产生的工业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的原则,依据固废的性质分别提出了综合利用的措施,生化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送当地的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可见,本工程生产过程产生的固废基本不直接排入环境,因此也不会对生态造成不利影响。 (4)项目对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影响 本项目开发建设以前是以杂草及人工绿化为主,本身属于工业生态的一部分。项目实施后,自然植被将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工厂厂房、人工绿地等人工环境,会损失少量自然植被,但考虑占地小的因素,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基本不发生变化。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加强绿化,选取具有阻隔、吸附工程排污的植物,降低项目实施的不利生态影响,构建生态文明厂区。 5.6.3小结 由对本工程的施工期、运营期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二次扬尘污染,施工驻地人员排放的生活废水引起水体污染,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植被破坏以及建筑垃圾的堆放,将会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待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的环境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工程运营期对土地资源占用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生产运营后实施绿化方案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采取较为完善的环保措施,提高水循环率,节约水资源,减轻或降低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对固废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固废对环境的污染,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水平。 综上分析,本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5.7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 5.7.1 固体废物来源及特性分析 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具体排放见表5.7-1。 表5.7-1 本工程固废排放一览表
5.7.2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 (1)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 针对本工程固体废物的排放特征与特性,建设单位应在运营过程中加强固废管理,制定严格的管理措施,并按要求对固废进行暂存处理。本工程固废处置措施根据固废类别及可利用性采取不同措施如下: 1、危险固废处置措施 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于其含油油类,不能随意处置,按照危险固废的处置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处置 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7.3 结论 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固废量较少,对固体废物一经产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贮存、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分析,本工程不直接外排工业固废进入环境,因此,从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讲本工程可行。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多年来一直从事废矿物油品的回收处理,对国内废矿物油市场,国内外废矿物油的再生利用技术有着广泛的了解,找到了合理利用的途径。 为与废矿物油市场保有量越来越大,相应的处置能力需求越来越大的客观要求,同时利用处理好陕、晋、豫的废矿物油资源,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决定在现有5万t/a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项目的基础上通过节能技术改造达到20万t/a的废矿物油再生利用能力,并改造现有精制工艺,以获得更好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吉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能源有限公司20万吨/年废矿物油再生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的通知”(吉经信备字〔2019〕1号),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 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鼓励类: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综上所述,山投九洲废油再生有限公司废油再生技术改造项目的建设不仅为山西 及周边地区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提供了保障。因此,本工程的建设有效的促进公司节能减排工作的进一步实施,有利于公司经济健康快速和谐发展,社会效益,经济及环境效益十分明显。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明,2个监测点中,TSP、SO2、NO2日均值及CO、非甲烷总烃小时值均达标,PM10日均值出现不同程度超标现象。其中PM10日均值最大浓度占标率为134%,最大超标倍数为0.34倍,评价区超标率为85.7%, 从超标污染物种类及超标程度分析,超标主要原因分析如下:评价区地处北方,同时监测期间正值冬季,是导致PM10超标的原因。 由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可知:州川河支流汇入州川河上游500米、州川河支流汇入州川河下游500米的2个监测断面中除CODcr、BOD5、氨氮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水质标准。监测断面污染物随着州川河支流汇入州川河,污染指数整体呈下降趋势。 分析超标原因如下:州川河沿途接纳吉县生活污水和沿途村庄生活废水,是导致河流污染指数偏高的主要原因。 由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果可知,5个第四系孔隙潜水监测点22项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III类标准要求;1个三叠系砂岩裂隙水监测点22项指标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要求,可见评价区地下水水质可以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水质标准要求,说明评价区地下水环境良好。 由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噪声监测点昼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3.1~45.4dB(A)之间,最大等效声压级为45.4dB(A),污染指数为0.76。夜间等效声级范围在40.2~41.6dB(A)之间,最大等效声压级为41.6dB(A),污染指数为0.83。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值的要求。 6.3污染物排放情况 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燃气锅炉、加热炉的烟气,采用天然气为原料,同时设备本身配制低氮燃烧器后,废气可做到直接达标排放,对罐区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后减少无组织的排放量;本工程生产过程产生的工艺废水,在厂区内进行隔油预处理后,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装置中的高浓度废水预处理部分进行处理,之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部分进行处理,处理出水达到《循环冷却水用再生水水质标准》(HG/T3923-2007)要求后,作为现有工程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可见本项目的废水实现了不外排。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固废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由于其含油油类,不能随意处置,按照危险固废的处置要求,送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厂区内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6.4主要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全厂废气得到了有效控制,各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由预测结果分析可知,贡献率较低,关心点叠加本底值、并考虑区域污染物削减后,项目对各关心点的预测值能满足当地环境功能目标。 (2)地表水环境 本工程产生的废水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出水作为循环水系统的补充水,废水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合理用水,依托公司现有工程事故池,可以确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全厂非正常及事故废水不外排,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从保护地表水的角度出发,工程建设可行。 (3)地下水 项目建设期的生活、生产废水在做到防渗措施的基础上对地下水的影响很小。 厂区在运营期正常工况采取了防渗措施后,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各种非正常状况下,会对厂区下游孔隙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不会对厂区下游各敏感点造成影响。在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完善的监测与应急处理方案后,可以有效地发现和防范这种影响,使影响程度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 服务期满后,本项目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会进一步减小。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从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严格控制。从地下水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按照要求采取了严格的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4)固体废物 本工程从采用的原料路线、生产技术决定了本工程产生的工业固废量较少,从源头上减少了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同时依托现有工程已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对危险固体废物一经产生均可得到合理有效贮存、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综上分析,本工程规定了合理的固废收集暂存、处置措施,不直接外排工业固废进入环境,因此,从保护环境的角度来讲本工程可行。 (5)声学环境 由噪声预测结果可知,本工程建设后,由于采取了隔音操作室、消音器、减震等减轻设备噪声的措施,监测点噪声贡献值在26.21~39.686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的要求,说明本工程建设投产后对区域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本工程对评价区域的声环境影响很小,不会对周围居民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从声环境角度来说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6)生态环境影响 由工程的施工期、运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二次扬尘污染,施工驻地人员排放的生活废水引发水体污染,施工过程中污水管道铺设中对生态的影响,施工所造成的植被破坏以及建筑垃圾的堆放,将会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暂时的、可逆的,在施工结束后,受影响区域的环境基本可以得到恢复。 工程运营期对土地资源占用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但通过建设单位在工程投入生产运营后实施绿化方案及各项水土保持措施,采取较为完善的环保措施和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提高水循环率,节约水资源,减轻或降低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采取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影响;对固废采取安全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固废对环境的污染,使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小到最低水平。 本工程的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基本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本工程投产后,将带来较为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同时由于工程在设计中采取了严格的污染治理措施,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并对资源进行了有效的回收综合利用,创造了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同时,环保工程是一个长期效益工程,环保措施的实施可使建设单位实现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综合利用,为企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因此,本工程的建设可较好的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效益的统一。 山西省投资集团九洲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本次工程建成后,应抓好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的设计审查,以及施工、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的正常运行,健全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管理档案,健全企业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环境保护设施的技术规程和操作规程,开展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各级环境管理干部和环保设施的操作人员,以保证投产后顺利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考虑到本工程施工期限、项目特点,评价对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管理提出相应要求,同时对建设单位提出向公众公开企业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及排污口信息管理等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拟建于吉县吉昌镇林雨村西北600米处,与相关规划相协调,不存在环境制约因素,工程采用了国内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项目采取了完善的污染治理措施,可实现长期稳定达标,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对区域环境影响在可接受水平,因此,项目严格工程环保设计,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在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和运行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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